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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滿期通知單,通知單說契約已滿可以領回保險金了~~
當初存這筆錢是強迫自己存錢,如果不存的話,我想我到三十歲時應該都沒有存款吧!
這樣應該算有點可悲...所以呢,決定強迫每月固定存錢,我是從92年10月開始存錢,
工作ㄧ年之後才開始存,預計存五年後會有50萬元,今年是97年了,
97年10月16號 可以領回保險金50萬囉~~~~好開心
雖然契約已滿,不過每個月還是照樣從薪資扣ㄧ筆儲蓄金額存起來,
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可以存到2萬元,物質慾望要嚴格控制,上半年買了好多東西,
下半年要節制些,而且上半年出國機會都用完了,下半年要忍耐不能出國,
本來計畫是30歲時要存到100萬元,只剩下沒幾年了,存到100萬的機會不大,
只能怪自己愛買東西~我很難抗拒玩具、逛街的誘惑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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